誠信公積金 共筑安居夢——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強化誠信教育 全力推進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
信息來源: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發布時間:2023-09-04
“誠信”是一種美好的道德品質,是公民的第二張“身份證”。誠信原則被納入了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它不僅是一種法律原則,更是一種重要的道德規范。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推進征信信息共享接入、提高從業人員誠信意識等方式促進依法依規使用住房公積金,不斷營造誠信氛圍、弘揚誠信文化,助力繳存職工實現安居夢。8月30日,中心參加全市“誠信固原,你我共建”集中宣傳活動,以“誠信公積金、共筑安居夢”為主題,在固原博物館廣場通過擺放宣傳展板、發放宣傳彩頁、開展現場宣講等方式進行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繳存職工樹立誠信理念,營造誠信、和諧、文明的良好氛圍。
下面,讓我們共同了解繳存職工如何依法依規“誠信”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失信行為又會造成哪些影響呢?
一、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時必須做到什么?
1.如實申報辦理業務所需的個人信息;
2.確保辦理業務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有效;
3.如實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拒絕騙提騙貸;
4.按時足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行為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
二、職工哪些行為是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呢?
1.職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2.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逾期6個月(含)以上的;
3.職工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停繳住房公積金的;
4.存在與住房公積金直接相關的違法和犯罪信息,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國家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的。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失信職工的懲戒措施有哪些?
1.5年內取消使用住房公積金資格,包括提取、貸款和轉移;
2.通報繳存職工所在工作單位;
3.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公告;
4.不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將被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列入不良記錄;
5.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嚴重的將提起法律訴訟;
6.涉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假冒他人簽名等違法行為或騙提騙貸金額較大的,提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下一步,中心將結合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加大誠信宣傳,使繳存職工樹立“珍惜征信、愛護征信”的意識,杜絕貸款逾期,防范資金管理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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